宿迁市“好巴士”快速公交系统施工招标项目HBS-SG1标段补遗书(第1号)
各投标人:
现将“宿迁市“好巴士”快速公交系统施工招标项目HBS-SG1标段补遗书(第1号)”编发给你们,请认真阅读后遵照执行。若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有相悖之处,以本补遗书为准。
一、 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规模调整为约5000万元。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肆仟陆佰贰拾万元整(¥ 46200000元),开标时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,招标人不予接受,作否决投标处理。
二、 为方便投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,招标人将“工程量固化清单”上传至“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”,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。
三、 施工图纸上传至“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”,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。
四、 如联合体形式投标,评标办法“其他因素-履约信誉”中行业信用、第三方信用评审标准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行业信用、第三方信用为准。
五、 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由“最高投标限价的1.5%”修改为“最高投标限价的2.0%”。
六、 智能化设备运行参数不应低于设计图纸参数要求;主要电子产品推荐使用海康、大华、宇视、华为、华三、浪潮、锐捷等品牌,最终使用产品性能应相当于或不低于推荐品牌;根据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相关规定,智能化软、硬件需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等保密要求。
七、 合同条款“11.5逾期交工违约金:50000元/天”,修改为“逾期交工违约金:10000元/天”。
八、 投标函附录第6条,条款名称“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”约定内容修改为“合同期内不调价”。
九、 投标函附录第8条,条款名称“材料、设备预付款比例”约定内容修改为“材料、设备预付款比例: / ”。
十、 投标函附录第10条,条款名称“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” 约定内容修改为“不计利息”。
十一、
投标函附录第11条,条款名称“质量保证金金额”约定内容修改为“质量保证金百分比:3%合同价格,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:否”。
宿迁市铁路事业发展中心
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2019年9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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